市属各文艺家协会(行业协会)、三峡文学杂志社:
根据《湖北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清组发〔2015〕1号)、《湖北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清组发〔2015〕2号)及市委宣传部《宜昌市思想文化类有关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文化文艺类活动的规范化管理,市文联党组决定在文联系统建立各类活动逐级申报审批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以市属各文艺家协会(行业协会)、三峡文学杂志社的名义在境内外举办(主办、承办、协办)或组织的思想文化文艺类活动(包括讲座、论坛、研讨会、报告会、演出、调研、展览、采风、参观考察等)。
二、申报原则
坚持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度。相关活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常规性业务活动。由主办(或承办、协办)单位于活动开展前7日内将活动方案等相关资料(附表1),报送至市文联组联部进行初审,并报分管领导审批。审批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申报单位。
?。ǘ┐笮徒谇旎疃7苍谥匾谇斓慊蚩缧幸?、跨区域举办的大型文艺类活动,由主办(或承办、协办)单位于活动开展前20日内向市文联组联部申报(附表2),并附活动执行方案及经费预算方案,经组联部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,由分管领导提请文联党组讨论审定。审批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报单位。
?。ㄈ┳橹惩庀喙鼗疃?。凡涉及组织或参与境外文艺类活动的,由主办(或承办、协办)单位于活动开展前60日内向市文联申报(附表3),提交专题报告,并经党组讨论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。涉及相关领导干部的,分别报送组织、纪检监察部门审批。
(四)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,写出活动总结及效果评估,并报市文联备案。
四、工作要求
?。ㄒ唬└叨戎厥?,提高政治站位。各协会、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按程序将审批报备制度落实到位。未经审批报备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。
(二)把握导向,引领社会风尚。各协会、直属单位要严格对活动内容、形式做好审核把关工作,确保活动内容、活动形式健康向上。
?。ㄈ┭纤嘧吩穑涫抵魈逶鹑?。将各协会、直属单位对活动的审查工作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,对审核把关不严,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。
宜昌市文联
2018年10月12日
点击下载:宜昌市文艺类活动审批报备表.docx